一、對各縣市政府擴大人員編制一事,臨時人員如何予以補償,到了今天是不是人事處已經有了具體方案?二、關於警察風氣,我認為目前採取的只是一種治標而已,在報告中提到關於如何防止,如家庭問題,社會問題及各種社會風氣問題,希望警務處能夠主動把它列為施政重點;三、關於請教社會處方面:〈1〉國民住宅問題,對偏僻貧困地區拿不出配合款的,希望政府寬列補助預算;〈2〉其次關於國民住宅借貸利息,請處長能向中央爭取降低利息;〈3〉消滅貧窮問題,這不但是社會處的很重要工作,而且是民生主義建設現階段的重要工作,行政院就業輔導會亦提倡輔導就業創業,就業輔導進而創業輔導,社會處是否有配合上面做到這問題;四、提出幾點請教:〈1〉村里民大會為表達民意,促進地方自治建設最基層之集會,如村里民建議決而不行,如何鼓勵里民參加里民大會,所以民政廳應設法,使里民大會之決議案辦理並嚴格之加以督導及考核;〈2〉村里幹事是村里的實際推動工作者,但今天之村里幹事多偏重於文書、稅單之轉達工作,應由里幹事負責創造性、事業性之工作,並且應發給村里基層人員特別津貼,為同工同酬與鼓勵其工作情緒,應給予二、三百元之特別津貼;〈3〉請興建村里集會所;〈4〉請編列各鄉鎮區公所之小型建設預算。